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仙游经济开发区供热专项规划(2024-2035年)的批复
《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办理委员会关于 仙游经济开发区供热专项规划(2024年—2035年) 请求检查批复的请示》(仙经区〔2024〕47号)及附件已收悉。经研讨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为满意仙游经济开发区热负荷需求,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保护和谐开展,进步动力使用功率,执行节能减排方针,原则赞同你单位安排编制并经专家检查的《仙游经济开发区供热专项规划(2024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供热专项规划》)。
二、按照《供热专项规划》,仙游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124.28平方公里,原则赞同《供热专项规划》提出的开发区热负荷:现状平均热负荷为41.6t/h,近期(2025-2027年)规划平均热负荷为83.3t/h,中期(2028-2030年)规划平均热负荷为198.3t/h,远期(2031-2035年)规划平均热负荷为212.7t/h。
三、原则赞同仙游经济开发区选用生物质锅炉直供的办法完成集中供热。原则赞同热源点规划:热源点由生物质锅炉和热电联产机组组成,仙游经济开发区枫亭组团片区近期规划新建2台75t/h生物质锅炉、中期规划新建2台75t/h生物质锅炉,对仙游经济开发区枫亭组团片区、郊尾组团片区内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;仙游经济开发区盖尾组团片区视片区用热需求变化情况,当令规划拟选一个热源点,对仙游经济开发区盖尾组团片区完成集中供热。热电联产机组视上级方针当令发动建造。
四、原则赞同供热管网规划布局,供热管网走向和敷设办法应结合仙游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、土地使用规划及路途、地下管网规划确认。
五、你单位应将《供热专项规划》列入园区开展总体设计,和谐相关建造条件,并提出施行的保证办法。在项目布局上,将用热工业项目优先引进集中供热区域。
六、《供热专项规划》批复后实施翻滚办理,后续必要时可结合区域实践开展情况进行恰当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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